半岛时评|校园餐咋就成了“唐僧肉”

2025-12-10 09:02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34471) 扫描到手机

湖北一校长10年里贪污了“校园餐”经费90万元,被判刑4年、罚款20万元。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校园餐腐败犯罪典型案例,被告人黄某某原系湖北省枝江市某学校校长,以向供应商多支付“货款”并返还的方式侵吞“校园餐”经费,造成“校园餐”供应质量下降。

学生的“盘中餐”,成了某些人眼中的“唐僧肉”。2024年国家监委指导各级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贪占学生餐费、插手招标采购、收受回扣等问题3.8万件,处分2.3万人。这既传递了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也从侧面反映出,根治“校园餐”腐败,监管手段仍须加码。

“校园餐”关系每个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关心的民生实事,也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当他们吃着减配降质甚至变质的午餐,何谈健康成长,又如何体会到政府财政补贴给予的温暖?尤其对于困难学生群体,校园餐是降低他们营养不良率,改善出勤率、认知能力和学习成绩的重要干预手段。如果这些托底钱都被人雁过拔毛,践踏的不止是食品安全底线,更是教育公平的红线。

从多起“校园餐”腐败案来看,普遍存在涉案人数多、频次高、潜伏期长等特征,罪行隐蔽。如本次披露的黄某某,贪腐时间长达10年;四川平武中学原食堂经理吴某,小卖部一个面包都收0.2元回扣;山西临汾市汾西县第二中学原校长赵某某指定自己亲弟弟为学校餐厅食材供货商……“蝇贪蚁腐”的手段可谓花样百出。

“校园餐”贪腐问题因何屡禁不止?和内外监管的薄弱有关系。当前行政主导的订餐流程缺乏社会监督,招标不透明,是腐败屡禁不止的根源。去年底,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强调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家长监督校园膳食等。但尴尬的是,一些贪腐案中失守的就是校长,而要依靠处于相对弱势位置的家长监督,很难起到震慑作用。

因此,有必要对“校园餐”的监管加码,破除“学校霸权”。如上述教育部指引规定,对于营养膳食补助资金监督,各地应定期开展审计,强化审计监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学校应每学期至少一次公开食堂收支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这已经给出监管路径,更好地制衡与约束学校管理权力,必须加大审计和监督力度。

“校园餐”绝不能成为某些人的“敛财餐”。作为教育工作者,应想方设法在已有餐费基础上,提高孩子的就餐标准和营养搭配,让“阳光”照进学生餐盘,让学校真正成为“教书育人”的摇篮。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