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众人寿菏泽中心支公司被罚33万元 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虚假资料
原标题:合众人寿菏泽中心支公司被罚33万元,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虚假资料
12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菏泽中心支公司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虚假资料被罚款33万元。同时,时任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济南本部银保负责人(代管菏泽)的肖凯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记者注意到,近年来,合众人寿在山东省内的多家分支机构因为违法违规被处罚通报。
2024年1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获悉,根据东营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东金罚决字〔2024〕19-21号)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罚款27.5万元。其中李宏伟(时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银保部经理)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隋海津(时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营中心支公司营销服务部经理)因存在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被警告并罚款0.5万元。
2024年2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泰金罚决字〔2024〕1号、2号)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因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公司及相关负责人分别被罚0.5万元。李明明(时任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运营管理岗),对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唆使、诱导保险代理人进行违背诚信义务的活动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2020年12月初,原山东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因编制虚假的财务、业务资料,被处罚款10万元。此外,时任合众人寿山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张美玲对上述行为负责,受到警告处分并被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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