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交给金宣公寓托管 合同没到期咋不给房租?

2019-01-29 22:16 信网阅读 (1946135) 扫描到手机

2018年初,李女士将市北区的一处空置房子托管给金宣(青岛)公寓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宣公寓)。然而合同签了不到一年,金宣公寓就没有按照合同支付房租,还要求李女士降低房租,这引起了李女士不满。金宣公寓方面的工作人员表示,公司不付房租是因为房屋本身存在问题,房主不满的话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李女士于2018年2月将房租托管给了金宣公寓出租,并且为了签了三年的合同。双方合同中显示,出租代理期自2018年2月至2021年2月,共计3年。合同中还约定了房屋代理期的免租期,免租期共90天在第一年全部使用。房租按季度支付给房主。

李女士表示,金宣公寓在前三季度都按照合同执行,“但到了第四季度,金宣公寓不仅没有把房租打过来,而且还要求我降低房租要求。”李女士被金宣公寓要求每月降低房租300元。

“刚开始说我们楼上住户漏水,租客没法住就要求退租,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可我联系过租客,人家说已经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了,也没有发生过漏水的情况。”李女士认为,金宣公寓是故意找借口敷衍自己,“明明是租着我的房子,却不给我租金。”

在金宣公寓的房主维权群里,像李女士一样遭遇的房主还有不少,“金宣公寓就是利用免租期赚取房租,然后又违约要求我们降低房租。”

记者联系到金宣(青岛)公寓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对于房主们反映的情况,该负责人否认公司存在故意不付给房租的情况,“有的房子是小产权房,压根就不能出租;有的房子存在主体结构问题及漏水等情况,房主不维修。如果房主说公司没有打款,就是这两种情况,肯定是房子本身有问题。”当记者提到据房主反映有的租户依旧住在房子里,房租也照交,但自己却没有收到钱时,负责人称“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并表示房主如果有异议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

随后,记者就房屋托管租赁的问题咨询了金宣公寓所属的敦化路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认为该类事件属于合同争议,不属于市场监管所的调解范围,“建议房主掌握相关证据后,直接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信网见习记者 孙宝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