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时评|政务公开容不得低级错误
一名公示要晋升的女干部有两项关键信息和政务公开信息不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2月4日晚9点39分,江西吉安新干县发布情况通报称,经对干部人事档案认真核实,确认杨某任前公示信息无误,公开信息未严格执行审校制度,导致录入错误,将对责任人员进行问责。根据公示信息,杨某出生年月为1982年7月,无党派。而其单位的政务公开信息中,她出生于1978年2月,是中共党员。
然而,过于简洁的通报并不能完全服众——干部年龄和政治面貌都属核心且敏感信息,公开信息却和公示信息有两处不同。如此低级的错误,怕不是一句“录入错误和问责责任人员”就能揭过。
政务公开无小事,每一个数据都关乎公平正义,每一次公示都连着民心。一句“录入错误”暴露出干部档案管理机制中的系统性漏洞,各审核环节形同虚设。具体到杨某所在的单位,公示前她任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为领导班子成员。而其官网上的政务公开信息却错得离谱:年龄与实际相差了整整4岁,政治面貌也迥然不同,相当于换了一个人。这样的错误信息,居然长期挂在网站上。如此操作,难免让人怀疑是形式主义,为了公开而公开,这样的工作态度如何体现为民服务?更难免让人质疑,如此错误是工作人员粗心大意,还是背后另有隐情?如此,通报仅在“录入错误”环节找问题,能否真正找到病根仍旧存在问号。
近年来,干部年龄信息出错并非孤例,每一次的被迫更正,尤其是含糊其词的纠错,都在消耗群众的信任。因为更深层次的问题在于,人们普遍担心年龄成为个别干部操弄升官的工具。现实中,一些人利用审核和监管上的漏洞,上演“年龄魔法”,为了满足某个阶段的目标,随意改大或改小年龄,轻松攫取政策利益,不但败坏了组织风气,更违反了党纪国法。
比如,曾犯受贿罪的四川一家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原党支部书记、董事长黄某某,为了所谓的“年龄优势”,通过两次改年龄“年轻”了8岁;黑龙江省某地招商局原副局长孟某某,1996年11月报名镇政府公务员时尚未满18周岁,为满足报考条件将年龄改大3岁,并伪造大专学历。反观本次公示者,年龄从48岁一下“年轻”到44岁,正卡在一个干部任职晋升的关键年龄门槛上。也因此,通报的轻描淡写并没有消除网友的疑虑。
通报要经得起质疑,问责不能“雷声大、雨点小”,责任单位须拿出刀刃向内的魄力,从工作作风整改倒查,把全过程都公示在阳光下。只有拿出较真碰硬的态度,把问题查深查透,把责任追究到底,给公众一个真正信服的交代,才能守住政务公开的底线。
(半岛全媒体首席评论员 高书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