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交友需警惕“甜蜜陷阱”!男子伪装女性诈骗获刑
近日,我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网络婚恋诈骗案,有力打击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
基本案情
2022年12月份至2025年8月份,被告人王某(男性50岁)在网络上冒充已离异单身女性与被害人李某以恋爱之名交往,期间,王某多次以结婚为由索要彩礼、生活费用等,骗取李某人民币19万余元。
法院审理
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性,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同时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受害人李某经济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网络婚恋交友暗藏风险,守住“情感防线”更要筑牢“财产底线”。面对社交平台上的陌生交友邀约,切勿仅凭文字聊天、虚假人设就轻易交付信任,务必要核实身份信息,警惕“甜言蜜语”背后的诈骗陷阱。涉及金钱往来时,更需保持清醒认知——但凡以“彩礼”“婚礼筹备”“家人急病”“投资获利”等理由索要钱财的,无论说辞多么恳切,均需通过多方核实真实性,坚决杜绝向陌生账户轻易转账汇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