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斌祥食品有限公司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法院限制高消费

2026-03-13 17:45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989) 扫描到手机

近日,安丘市人民法院发布限制消费令(案号:(2025)鲁0784执3525号),安丘斌祥食品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韩武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起因是该公司未履行民间借贷纠纷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

一、限制消费令核心信息

项目 内容

案号 (2025)鲁0784执3525号

限消对象 安丘斌祥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韩武

立案日期 2025-09-10

发布日期 2025-11-20

申请执行人 赵**

涉案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二、限制消费范围

法院明确禁止该公司及法定代表人韩武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1. 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等高档交通工具

2. 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 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 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 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6. 旅游、度假

7. 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 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 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必需消费行为

如因经营必需需进行上述消费,须向法院申请并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三、法律后果与提示

• 若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法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限制消费措施自令发出之日起生效,待公司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后,方可解除。

此次限消令再次警示企业,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面临信用惩戒与经营限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与债权人合法权益。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