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翻倍
近日,记者从青岛市医疗保障局获悉,今年,青岛市医保局再次升级男职工生育保险补助政策,将参保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标准提高至女职工住院分娩医疗费定额标准,待遇直接翻倍,同时保留线上线下多元办理渠道,切实减轻家庭生育经济负担,为生育友好型城市建设再添医保力量。
新政落地后,莱西市的封女士成为首批受益者。2026年3月10日,封女士在莱西市中医医院分娩,总医疗费用4650元,出院只花费了50元。“本来以为我的居民医保只能报3000元,没想到用老公的职工医保还能再报销,太惊喜了!”封女士的喜悦,正是青岛医保惠民政策落地的生动体现。按照旧政策,二级医院男职工生育补助金为2300元,低于居民医保报销金额,无法享受补助;而按照新政,二级医院男职工生育补助金提至4600元,所以封女士在原有居民医保报销3000元的基础上可以再补报1600元,实实在在享受到了政策红利。
据了解,此次政策调整前,配偶未就业的青岛参保男职工申领生育补助金,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的50%享受,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补助标准分别为1400元、2300元、2950元;新政实施后,配偶参加居民医保的青岛参保男职工,可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标准全额享受生育补助金,一级、二级、三级医院补助标准分别提至2800元、4600元、5900元,待遇标准直接翻倍。
为让参保群众便捷享受政策红利,青岛市医保局开通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男职工生育补助金。线下可由参保男职工在配偶出院后,携带本人社会保障卡、出院记录、医疗费有效票据凭单、出生医学证明或书面承诺书,到各区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线上可通过“青岛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青岛医疗保障”公众号“掌上办・我的医保”或“青岛医保”小程序,进入生育待遇-生育医疗费支付模块上传材料申请,实现“零跑腿”办理。
近年来,青岛市医疗保障局持续优化生育保险政策体系,从提高居民分娩补助标准、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到此次升级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不断织密生育保障网,切实解决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下一步,青岛医保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持续提升医保服务质效,让更多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为岛城家庭送上稳稳的幸福。
(半岛全媒体记者 王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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