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保险聊城莘县一营销服务部因场所违规被罚 负责人同步受罚
2026-04-0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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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聊城监管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聊金罚决字〔2026〕8 号、9 号),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因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被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相关负责人同步被罚。
公示信息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的核心违法违规行为为 “一定期间内无规范稳定的营业场所”,这一行为违反了保险机构经营管理的相关监管规定。依据监管条例,聊城监管分局对该营销服务部作出警告并罚款 1 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与此同时,时任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聊城中心支公司莘县营销服务部主要负责人王绍群,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管理责任。针对其个人,监管部门作出警告并罚款 0.5 万元的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6 年,总部位于陕西西安,是国内较早成立的财险公司之一,经营范围涵盖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等各类财险业务,在全国多地设有分支机构及营销服务网点。此次聊城莘县营销服务部的违规处罚,是监管部门对基层保险机构合规经营的重点监管举措,旨在督促保险机构规范经营场所管理,筑牢金融服务合规底线。
此次处罚进一步凸显了金融监管部门对基层保险网点的监管力度,要求辖内保险机构全面排查经营隐患,规范场所设置、人员管理等基础环节,切实保障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辖区保险市场的健康有序运行。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