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阳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审

2019-01-31 07:36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阅读 (144613) 扫描到手机

半岛记者 刘玉凡 报道

本报1月30日讯 1月30日,半岛记者获悉,由城阳检察院提起的左某某等三人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近日在城阳法院开庭审理,城阳检察院副检察长王丰林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出庭履行职责,城阳法院副院长刘桂世担任审判长。该案是城阳区首例污染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8年4月,左某某在城阳区双埠工业园内租赁厂房进行废旧机油回收并对外出售。同年9月7日,青岛市环境保护局城阳分局对左某某的废旧机油收集点进行检查,现场查扣废旧机油约24吨。经查,左某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雇用于某某、张某某两人使用自制的铁管装置、抽油机,将废旧机油从小贩的车上抽至油罐中,油罐收集满后再用油罐车运走。在抽取、储存废旧机油过程中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工具也未采取防淋、防污染等措施,致使大量废机油随意洒漏、倾倒在地上,渗透进土壤里。经检测,土壤遭到严重污染,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城阳检察院决定对左某某等三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同时对三被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中,三被告当庭表示,对检察机关的起诉没有异议,愿意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