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密出台高标准农田管护办法 建管并重筑牢粮食安全根基
“三分建、七分管”,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成效,关键在于后续管护的长效落地。近日,高密市发布《高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从管护范围、责任主体、资产权属、资金保障、监督考核等方面构建全链条管护体系,彻底破解 “重建轻管” 难题,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成果持续发挥效益,为筑牢粮食安全防线夯实基础。
此次出台的《办法》紧扣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相关文件要求,结合高密农业生产实际,明确适用范围为农业农村部门立项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建成的各类工程设施,将田块整治、田间道路、灌溉排水、农田输配电、数字农田等七大类工程全部纳入管护范畴,实现高标准农田设施管护全覆盖,让每一项农田建设工程都有“专人管、专人护”。
在管护责任划分上,《办法》确立了“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 和 “县负总责、镇街落实、村为主体、所有者管护、使用者自护、受益者参与” 的核心原则,构建起市、镇、村三级联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度参与的责任体系。市农业农村部门履行业务主管职责,镇街承担属地监管责任,村集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资产所有人作为直接管护主体,各负其责、层层落实。同时,《办法》创新推出六种管护模式,既支持村集体自行管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我管护,也鼓励市场化专业化管护、行业部门专项管护,还对移动式设备实行镇街统一管护,因地制宜的管护模式让农田设施管护更贴合实际、更具实效。
资产权属清晰是管护到位的前提,《办法》对工程移交和资产权属作出明确规定,政府投入形成的资产原则上归项目区土地所有者所有,跨村共用资产由镇街统筹划分,新型经营主体参与建设的资产按投资比例确定归属,同时要求镇街建立资产账和项目清单,实现资产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从源头避免“权属不清、无人管护” 问题。针对管护标准,《办法》为每类工程划定 “硬指标”,从土地平整度、道路通行性到灌溉设施完好率、数字设备正常使用率,均制定明确管护要求,比如农田防护林当年成活率、三年保存率需达 95% 以上,灌溉渠道要保证 “宽度、深度、坡度” 完好,让管护工作有标可依、有规可循。
资金保障是长效管护的关键支撑,《办法》构建起“上级专项资金 + 县级财政补助 + 运行收益计提 + 集体经济补充 + 一事一议筹集” 的多元化管护资金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管护主体的,自行承担管护资金。同时,对资金使用实行分级管理,县级以上资金用于日常巡护奖补和重大损毁修复,县级以下资金用于日常维修保养,要求专款专用、账目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在村公告栏、村级政务平台、镇街政务网站同步公示不少于15日,接受群众全程监督,确保每一笔管护资金都用在 “刀刃上”。
为确保管护责任落到实处,《办法》建立起全方位、常态化的监督考核机制。管护主体每月需上报设施运行情况,市、镇街两级定期开展抽查,每年7月、11月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资金绩效评价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配套制定《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工作评分表》,从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责任落实、管护效果四个维度设置100分考核指标,细化评分标准,实行量化考核。对管护责任不落实造成设施毁坏的,责令限期修复并依法追究赔偿责任;对故意破坏、挪用资金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以严格的监督考核倒逼管护工作落地见效。
《办法》自2026年2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2月23日。这一办法的出台,标志着高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迈入“建管并重、长效运行”的新阶段,通过明晰责任、健全机制、强化保障,让高标准农田真正成为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 “良田沃土”,为高密市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坚实保障,也为县域高标准农田管护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