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因涉税违法被绍兴市税务局罚款超40万元
2026-05-2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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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5月22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网站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浙江盾安热工科技有限公司因存在涉税违法行为,被绍兴市税务局处以罚款40.677936万元。
根据公示的绍税一稽罚〔2026〕4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公司存在“在账簿上多列支出、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的违法事实,绍兴市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406779.36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6年5月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明确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税务部门表示,依法纳税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任何形式的偷税漏税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查处。企业应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规范财务管理和涉税行为,自觉维护税收征管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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