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名高管被警示,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6-05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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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高昂、董事会秘书冯亮,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高昂、冯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企业官网显示,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2日,于2012年6月6日取得了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颁发的《商业运行合格证》,2014年11月民航华东局和山东监管局批复了该公司进行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的资质。公司于2017年6月成功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71636。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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