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名高管被警示,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6-05 14:11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30477) 扫描到手机
6月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高昂、董事会秘书冯亮,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高昂、冯亮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企业官网显示,山东高翔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22日,于2012年6月6日取得了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颁发的《商业运行合格证》,2014年11月民航华东局和山东监管局批复了该公司进行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的资质。公司于2017年6月成功在“新三板”挂牌,股票代码:871636。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 山东宝来利来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控人被警示,因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山东泰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及两高管被警示,因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 东莞农商银行被罚没277.71万元,因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等
- 青岛14项成果荣获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牵头完成获奖项目4项
- 202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揭晓!山东创历年之最,牵头获技术发明奖二等奖5项
- 青岛明日教育拟终止新三板挂牌,2025年亏超千万元
- 美的集团获2025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
- 上任仅两月集体离任!新能泰山四名核心高管辞职
- 我国1200余万人次用上2025年版医保目录新增药品
-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眼科研究所史伟云教授牵头项目荣获2025年度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