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被警示,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6-05 14:11
大众新闻·半岛新闻阅读 (47621) 扫描到手机
6月4日,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官网公示的行政监管措施显示,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徐道林作为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职责,未能勤勉尽责,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徐道林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爱企查显示,烟台明炬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2月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高新技术产业区明炬街158号,法定代表人为徐道林。
来源:大众新闻·半岛新闻
- 年内第二罚!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罚30万元,因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
- 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河北中煤四处矿山工程有限公司被莱州市应急管理局罚款10000元
- 年内第二罚!太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被罚30万元,因未按照规定运用保险公司资金
- 城商行优等生又被罚!江苏银行被罚没937.1万元,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等13项违规
- 2025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达11万亿元,比上年增长5.5% !《中国海洋发展指数报告2026》发布
- 潍坊华博化工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被处罚
- 济南历城区环卫管护中心一项目因未按规定报备实施计划被责令限期整改
- 国投证券被央行罚款81.8万元,因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等
- 阳光人寿被罚314.4万元,因未按照规定开展洗钱风险评估或者健全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
- 福建惠泽龙酒业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厂房被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