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电力工程试验项目 陕西汉水电力实业(集团)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26-06-12 09:2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8913)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6月12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12号),对陕西汉水电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分包电力工程的行为作出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在安康莲花(富家河)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工程-电气)、安康凤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变电工程-电气)、安康莲花110kV变电站110kV业扩配套工程输变电工程中,将试验项目违法分包,违反了电力设施施工相关管理规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未作规定的,由派出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标准,西北能源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处罚已正常执行。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 日照三家液化气站被处罚!其中一家被罚款140000元
- 存在多项安全生产违法 山东朗恒化学有限公司被警告并处罚款
- 邮储银行被罚款1743.3万元,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等10项违法违规
- 采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诸城市和生食品有限公司被罚款5000元
- 中建湾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未按工程图纸标准施工被罚款278万余元
- 违规作业!济宁天嘉新材料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
- 存在多项安全违法行为! 济宁晟泰药业被罚款8.4万元
- 社保参保证明造假 天津净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被警告罚款5万元
- 提交伪造职称证书材料 天津市富东融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 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平安财险济南中支被罚10万元 责任人遭警告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