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电力工程试验项目 陕西汉水电力实业(集团)公司被警告并罚款2万元
2026-06-1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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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6月12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西北监能罚决字〔2026〕12号),对陕西汉水电力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分包电力工程的行为作出处罚,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
处罚事由显示,该公司在安康莲花(富家河)110kV输变电工程(变电工程-电气)、安康凤凰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变电工程-电气)、安康莲花110kV变电站110kV业扩配套工程输变电工程中,将试验项目违法分包,违反了电力设施施工相关管理规定。依据“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业务,未作规定的,由派出机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标准,西北能源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目前处罚已正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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