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收款码背后的偷税伎俩——揭秘即墨市华北石化加油站隐匿收入偷税案件
半岛网6月12日讯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一起加油站利用员工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的偷税案例。经查,即墨市华北石化加油站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利用员工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等税费款192.58万元。202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79.1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销售数据暗动手脚藏猫腻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接到线索:即墨市华北石化加油站的纳税申报数据与实际经营规模存在明显偏差,涉嫌少计收入偷逃税费款。检查人员随即启动核查,经过数据分析,检查人员发现该企业2021年至2023年期间累计销售额超4300万元。但对比企业同期纳税申报数据,申报收入明显“缩水”,两者差额指向企业可能存在隐瞒收入的行为。
为摸清实情,检查人员去往加油站开展实地查验工作,现场依法调取企业会计账簿,并对站长、收银员、会计进行询问,详细记录每天的加油车辆数量、高峰时段的收款方式,取得该加油站的实际经营情况的相关证据。
通过对相关证据的梳理,检查人员初步确认了两个关键线索:加油站现场收款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账户频繁更换;加油站管理平台的真实销售数据与申报数据存在巨大差额。
个人账户私设渠道来避税
为查清偷税金额,检查人员依法从第三方支付平台调取了该加油站三年的资金流水。根据资金流水显示:2021年至2023年,加油站员工的个人账户频繁接收多笔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转账,疑似通过个人账户隐匿收入。
检查人员调取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后发现,这些收款集中在工作日的早高峰、晚高峰时段,与加油站的业务繁忙时段完全匹配,单笔金额多在几百元到上千元之间,符合小额加油的支付特点。
为确保数据准确,检查人员将第三方支付平台流水、员工个人账户流水、加油站管理平台销售数据三者交叉比对,最终确认:2021年至2023年,即墨市华北石化加油站通过员工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1372万元,导致少缴税费款192.58万元。
违法之举终究难逃法网
在掌握全部证据后,检查人员通过说理式执法方式,向即墨市华北石化加油站法定代表人逐一出示证据,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政策规定,明确相关税费款及滞纳金的计税依据。最终,企业承认违法事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即墨市华北石化加油站通过员工个人账户收取加油款、隐匿销售收入,逃避纳税义务,构成偷税。2025年2月,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该加油站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79.12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