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中能建贵池新能源有限公司被罚35万元

2026-06-15 09:0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88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6月15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华东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通报,中能建贵池新能源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被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东监能罚字〔2026〕37号。

通报显示,中能建贵池新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违法违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电力工程建设相关管理规定。依据相关法规及处罚裁量标准,华东能源监管局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5万元(大写:叁拾伍万元整)人民币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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