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让资质业绩造假 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被撤销隧道工程一级资质

2026-06-25 08:2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355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6月25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建督撤字〔2026〕211号行政撤销决定书,央企下属企业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因受让资质依托的业绩材料造假,被撤销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

经核查,2024年12月,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继而承继该公司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经调查确认,原中交四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在申办该项资质时,所使用的代表工程业绩“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AL‑C05段泥溪隧道工程”材料并不属实,属于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许可。

住建部此前出具行政许可撤销意见告知书,该企业签收后提交书面陈述,经主管部门研判,不予采纳其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作出决定,撤销中交建筑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承继取得的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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