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恩会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2019-02-01 17:17 最高检阅读 (129530) 扫描到手机

近日,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李恩会(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恩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恩会在担任吉林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局长、吉林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