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冷却塔施工未按设计技术标准施工,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被罚384.56万元

2026-07-03 09:0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6945)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3日讯 近日,国家能源局旗下信用能源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文书号:华中监能罚决字〔2026〕14号),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电力基建项目施工违规,收到高额能源领域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该企业承接陕投信丰能源2×1000MW机组扩建工程2号冷却塔施工任务期间,未严格按照设计单位出具的《结构设计总说明》相关施工技术标准开展施工作业,该行为属于未按工程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工程质量类违法违规行为。

华中能源监管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作出处罚决定,对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845620.56元,处罚目前处于正常执行状态。

公示同步明确,此类失信行为对应法定处置标准为责令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罚款;若造成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单位还需负责返工、修理,承担全部整改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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