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隐患整改措施 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被行政处罚
2026-07-14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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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网7月14日讯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因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被珠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珠综执罚决字〔2026〕第245号,处罚决定日期2026年6月12日。经执法核查,该公司存在多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事实: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脚手架与结构外立面之间未采取有效水平防护措施;地下室消防水池为有限空间,未按规定设置报警装置,未配备必要的气体检测仪器、机械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设施设备。上述隐患问题未及时整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
珠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海南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3.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企业立即消除事故隐患,限期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安全防护设施,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