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擅自供电 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被能源监管部门处罚

2026-07-16 08:5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2069)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16日讯  近日,信用能源官方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因未依法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便从事电力供应经营活动,被华北能源监管局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华北监罚〔2026〕29号。

公示信息显示,华电(北京)热电有限公司存在未经许可从事供电业务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电力业务许可相关管理规定。经华北能源监管局核查认定,该企业失信行为属实,依据相关监管条例,监管部门作出两项处罚决定:没收企业违法所得30838341.99元,同时处以罚款6076683.98元。本次处罚决定作出日期为2026年7月14日,目前处罚已正常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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