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公告

2026-07-23 14:53 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阅读 (1976) 扫描到手机

诸城市幸福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674家企业(详见名单):

本局于2026年7月22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因你单位下落不明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诸城市幸福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等674家企业,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以上未进行年度报告、未缴纳税金、在人社部门未缴纳社会保险。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构成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及未按照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局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处罚:吊销营业执照。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当事人如对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诸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本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诸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 7月22日

来源:诸城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