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境外工程材料申报资质 浙江杭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遭住建部警告

2026-07-28 09:4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19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28日讯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开建督罚字〔2026〕14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浙江杭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警告,该企业1年内不得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相关行政许可。

住建部调查确认,浙江杭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过程中,提交的境外工程证明材料与事实不符,存在使用虚假材料、通过欺骗手段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作出正式处罚前,住建部已向该企业送达《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6〕15号),明确告知企业违法事实、拟处罚决定以及陈述、申辩的法定权利。但该企业签收文书后,并未在法定时限内向住建部门提交陈述申辩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八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相关条款,住建部作出行政处罚:给予浙江杭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行政警告,同时限制其1年内再次申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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