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昌乐宝城医院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2026-07-30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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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乐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昌乐县市场监管局2026年第二季度执法结果信息。公示显示,昌乐宝城医院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相关处罚文号〔2026〕38 号,罚款金额 255.01 元,没收违法所得85.31元,作出处罚机关为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开信息显示,昌乐宝城医院位于昌乐县宝通街与新昌路交叉路口南100米,是当地一所综合性医疗机构,开展各类诊疗服务。医疗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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