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排放生产废水!青岛西微雅食品有限公司被罚25万元

2026-07-31 15:3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303)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7月31日讯 近日,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青岛西微雅食品有限公司因清洗废水污染物严重超标、超许可浓度排污,被处以25万元罚款,截至公示时该企业尚未履行处罚决定。

据处罚文书(青环罚〔2026〕10017号)披露,涉事企业主营坚果与水果加工,生产产生的清洗废水统一输送至厂区配套污水处理站处置。执法人员现场核查时,污水处理站、污水总排放口均处于正常排水状态,执法人员随即对总排口废水采样监测。

2026年5月22日,执法部门向企业送达编号为青西环监2026第013号的监测报告,监测数据显示,该企业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浓度为1.03×104mg/L,远超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许可排放限值。

执法部门认定,该行为违反《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中“排污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排污许可证规定,规范管控污染物排放”相关要求。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项,并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年版)》排污许可类裁量标准,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莱西分局对青岛西微雅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日期为2026年7月22日。

本次公示信息明确标注,该企业当前未履行该笔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若逾期不缴纳罚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每日按罚款数额3%加处罚款;若既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处罚,执法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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