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东方医院因不执行政府指导价被行政处罚
2026-08-0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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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昌乐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昌乐县市场监管局 2026 年第二季度执法结果信息》。公示显示,昌乐东方医院存在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
昌乐东方医院坐落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红河镇大宅科村,是当地综合性民营医疗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昌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院作出处罚(文书号:昌乐市监处罚〔2026〕177 号),没收违法所得 71.53 元,罚款 3341.26 元。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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