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缺乏事实依据被驳回 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物业采购项目因程序问题重招

2026-08-06 08:2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7127)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6日讯 近日,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公布西苑医院济宁医院物业管理服务(含设备设施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投诉处置结果,本次供应商投诉事项因缺少事实支撑被驳回,原中标结果宣告无效,项目将重新组织采购。

公告显示,该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800000202601000167,采购方为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投诉方为绿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被投诉方包含西苑医院济宁医院、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两方。

据悉,绿城物业曾于2026年5月22日对该物业采购项目答复结果存有异议,并在2026年6月26日正式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监管机关于6月8日依法受理本次投诉。

经监管部门核查认定,投诉人提出的两项投诉诉求均缺乏有效事实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驳回本次全部投诉事项。同时依据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相关条款,判定本项目原有中标结果无效,责令采购单位西苑医院济宁医院重新开展政府采购采购流程。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