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刘干妈食品有限公司多项环境违法被罚208440元 法人被罚50000元

2026-08-10 15:40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4942) 扫描到手机

2026 年 7 月 31 日,青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三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潍环罚〔2026〕QZ019 号、QZ020 号、QZ021 号),青州市刘干妈食品有限公司因项目环评未报批、环保设施未验收即投产等多项环境违法行为,连同企业法定代表人一并受到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2026 年 6 月 6 日,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接到信访举报,对位于青州市东夏镇桃园村的青州市刘干妈食品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企业从事(姜片)蜜饯制造,2025 年 7 月开工建设项目,同年 9 月投入生产。检查发现,该蜜饯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依法报批便擅自开工建设,同时项目生产产生废水,却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在环保设施未组织验收的情况下直接投入生产。

接到查处后,企业积极开展整改,自行拆除蜜饯主要生产设备,全面停止涉案项目生产。生产产生的废水存放在防渗沉淀池内,没有向外环境排放,后续转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置。企业提交陈述申辩,说明自身为残疾人创业的微型企业,经营存在压力。生态环境部门核查确认其主动减轻违法危害后果的整改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依据相关环保法律法规,潍坊市生态环境局作出处罚:对青州市刘干妈食品有限公司,环评未报批擅自建设罚款 8440 元;环保设施未验收投入生产罚款 200000 元;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刘桂苓处以罚款 50000 元,三项合计罚没 258440 元。

工商信息显示,青州市刘干妈食品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1MABUG8LY5M,成立于2022年7月,法定代表人刘桂苓,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东夏镇桃园村(309 国道 255.7 公里处路南),公司主要围绕食品加工与流通领域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