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中区东北粳稻科研试验平台采购项目部分投诉事项成立 项目需重新开展采购
半岛网8月11日讯 近日,辽宁省财政厅发布2026年第一百五十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对辽宁省辽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育-繁-推”一体化东北粳稻科研试验平台采购项目投诉案件完成全面核查并下达处理决定。该项目共计11项细分投诉事项,其中1至10项均被认定不成立、予以驳回,第11项投诉事项核查属实,财政部门最终责令该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采购项目编号为JH26-210000-28671。投诉方为辽宁国海瀛仪器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1026栋1层2号;被投诉人为本次采购代理机构乔泰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沈阳市浑南区高歌路5号。据公告披露,投诉企业此前已就该项目招标文件相关问题,向采购代理机构发起质疑,因对代理机构出具的质疑答复结果存在异议,进而向辽宁省财政厅正式提起政府采购投诉。本次投诉整体核心主张为:项目招标文件存在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该主张被细化拆解为11项具体投诉事项。
辽宁省财政厅依规调取项目招标文件、双方举证材料、质疑答复文件等全部资料逐项开展调查核验,逐项对11项投诉内容作出官方认定。经核查,投诉事项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第10项,共计十项投诉诉求均缺乏事实依据与合规支撑,相关投诉理由不成立,财政部门依法对以上十项投诉全部予以驳回。
投诉事项第11项经核查认定成立,该条款问题会对本次采购最终评审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告同时明确,在财政部门作出本次处理决定之时,该采购项目尚未确定中标供应商,未形成既定采购结果。
结合核查结论,辽宁省财政厅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相关规定,作出两项正式处理决定:第一,驳回投诉事项1至投诉事项10;第二,鉴于第11项投诉事项成立,责令本项目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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