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参数未达标引发投诉 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实训建设采购原成交结果失效

2026-08-11 09:09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72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11日讯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2026年第65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针对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计算机公共实训室建设采购项目投诉事项完成核查处置,因投诉事项成立,该项目原有成交结果失去效力,采购单位需从合格成交候选人中另行选定成交供应商。

该项目编号为豫财磋商采购-2026-149,采购项目为河南物流职业学院计算机公共实训室建设项目,采购活动于2026年4月27日开展。本次投诉方为郑州新马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6号3号楼1层115号。该企业因对采购人及相关机构出具的质疑答复存在异议,依法向河南省财政厅提起投诉。本次投诉核心事由明确:本次成交供应商所投图形工作站设备,型号Precision 3680 Tower 001,无法满足招标文件“6个存储接口,2×6-SATA3.0 6Gbps,支持RAID0/1/5/10”的硬性技术要求。

本次采购相关主体信息完整,采购人是河南物流职业学院,地址坐落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郑州黄河公路大桥北中州大道与郑焦晋(原焦)高速交叉口西侧;采购代理机构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涉事成交供应商为河南千钧德思技术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在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33号1号楼2单元19层804号。

河南省财政厅依法完成全面调查核验,最终认定本次投诉事项成立,设备参数不达标问题已经对本次采购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告载明,作出处理决定时,该项目虽已确定成交供应商,但双方尚未签署政府采购正式合同;项目合格成交候选人数量充足,具备从中另行选定成交单位的法定条件。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河南省财政厅作出处理决定:该项目原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河南物流职业学院,依法从项目合格成交候选人名单内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无法另行选定,则须重新开展本次采购活动。

本次监管处置直击硬件参数“货不对标”采购乱象,一方面保障供应商维权渠道畅通,倒逼投标企业严格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条款;另一方面在无需重新全流程招标的前提下推进项目落地,兼顾采购合规性与建设进度。此次监管动作进一步规范河南省高校实训设备政府采购流程,从源头保障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筑牢教育类采购项目质量监管防线。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