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两用物项出口许可擅自申报出口设备 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罚2.2万元

2026-08-17 11:1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275) 扫描到手机

近日,青岛海关官网对外公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威海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威关缉违字〔2026〕33 号),处罚对象为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文书显示,2026 年 6 月 12 日,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威海海关申报出口数控精雕机 1 台等 9 项货物。经检验检测,该数控精雕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相关管制条件,出口需要办理《两用物项和技术出口许可证》,当事人在未取得相关许可情况下擅自申报出口,违法经营额 7.3 万元。

调查过程中,涉案设备尚未实际出口,当事人违法经营额较小,危害后果较轻,且能够积极配合海关调查、认错认罚,具备减轻处罚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相关规定,威海海关对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 2.2 万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如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向青岛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威海诚奥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威海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苘山镇。企业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模具、塑料制品研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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