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时披露年报 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名高管遭青岛证监局警示

2026-08-17 11:14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96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8月17日讯 8月14日,青岛证监局官网发布〔2026〕27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时披露2025年度报告,公司及原董事长、现任董秘郑妮等三名高管被出具警示函,相关违规记录将全部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监管核查认定,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按期完成年度报告披露工作,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原董事长、现任董事会秘书郑妮,公司总经理荆朋达,公司财务负责人王海燕,三名高管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逾期披露年报的违规结果负有直接责任。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行为,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证监会令第212号)第二十一条,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证监会令第191号)第五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规定。

青岛证监局依据对应法规第七十二条、第四十五条,作出出具警示函的监管处置,警示函将同步纳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公司及相关人员后续资本市场活动形成持续约束。

从公开披露股权信息来看,公司股权高度集中,仅有5名股东。其中,青岛创锦融昇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5%,为控股股东;企业实际控制人范梦琪通过该合伙企业间接实现对公司控制。其余股东分别为青岛云动致昇商贸持股15%,自然人李刚、张雯婷各持股10%,许昌宸奥商贸持股10%。

公开资料显示,中控智联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1200万元,办公地址位于青岛市市南区,2012年5月挂牌新三板,主营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务覆盖技术服务、产品销售及汽车相关领域。

值得注意的是,7月13日山东中控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之规定,被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