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及时拨付项目人工费 琅琊古城项目法人主体山东省财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被罚8万元

2026-08-18 11:03 中国山东网阅读 (10525) 扫描到手机

记者从信用中国了解到,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26年8月7日作出一份行政处罚,山东省财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被处以80000元罚款。

违法事实显示,该公司在河东区智达路与南京东路交汇向北500米建设临沂东夷文化基础设施综合建设项目-非遗文化传承中心项目期间,未按约定及时足额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费用。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临沂市河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项,作出罚款80000元的处罚决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山东省财金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凯。公司是琅琊古城项目的项目法人主体,由省、市财金平台联合山东乐华旅游发展集团等多方资本共同出资设立,项目采用“国企控股+专业运营”的开发模式。山东乐华旅游发展集团为参股股东,承担景区后续专业化运营工作。

据了解,琅琊古城项目总投资40亿元,项目规划高标准打造星级酒店、特色民宿、主题文化客栈3处,开发草编柳编、剪纸布艺、铝艺木工等乐购产品200多种,是当地重点文旅建设工程。

来源:中国山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