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沈阳中心血站无偿献血者纪念品项目中标结果无效

2026-08-24 08:4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870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 8月24日讯近日,一份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对外公布,针对无偿献血者纪念品项目作出处理。

决定书显示,项目编号:JH25‑210100‑08066,项目名称为无偿献血者纪念品。相关当事人分别为辽宁北方招标有限公司、沈阳中心血站(辽宁省血液中心)、辽宁森喆文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0日,当事人2委托当事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无偿献血者纪念品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5‑210100‑08066,002包组,以下称“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2026年4月20日,当事人1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当事人3。我局收到关于当事人3提供虚假材料问题线索。2026年7月14日,我局分别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发送《关于协助核实检验报告有关情况的函》。2026年7月21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向我局复函。经向当事人2核实,本项目中标结果已公示,已签订合同,合同已经履行。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监督检查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和第二款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一、当事人3中标结果无效。二、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