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诸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评审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6-08-27 10:22 诸城文旅阅读 (9908) 扫描到手机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精神,进一步夯实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传承工作根基,优化非遗保护名录体系布局,强化非遗传承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经研究决定,启动2026年诸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申报评审认定工作。 

一、申报条件

非遗保护传承基地是指依托诸城市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在保护传承、传播利用等方面成效显著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1.项目基础。扎根诸城,世代相传,地方特色鲜明,至少有1个项目列入县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2.场所设施。具有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的固定场所,符合安全、消防要求,通过实物、图片、音像等形式展示项目历史渊源、技艺流程、相关工具、传承谱系及成果。配备项目传承所需设施设备。

3.人员队伍。组织架构健全,人员配备完善。至少有1名县级及以上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可兼职)及若干名熟练掌握项目核心技艺的人员,有传承人常年从事技艺传授或项目展示。

4.传承活动。结合项目类别,常态化开展传承、展示、研讨、交流等活动,形式包括集中培训、师徒传承等。

5.年度任务。每年制定传承计划并形成年度总结,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传承活动不少于5次,举办非遗展览展示或进校园、进社区、进广场等宣传活动不少于5次。

6.为避免重复、增加效能,已经是诸城市非遗传承所(传习所)39处,传承中心(传习中心)24处,非遗工坊26处(潍坊市级14处),将不再参加本次申报。

二、申报材料要求

见《2026年诸城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申报表》(附件);报送电子版,并报送两份纸质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与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保护单位、社会组织等团体,于9月28日前向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申请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初审:由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筛选出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

3.专家评审:组织非遗保护工作专家库成员及相关领域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传承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

4.公示与认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报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批准后公布、认定。

联系电话:0536-3072797

联系人:王雪松

电子邮箱:zcsfyxh@163.com

通讯地址:诸城市府前街57号鑫湖机关办公楼621室

诸城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6年8月26日

附件:2026年诸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申报表.doc

来源:诸城文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