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首保期间试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比亚迪车主与4S店就现金补偿各执一词
半岛网8月28日讯 北京一比亚迪车主将仅行驶千余公里的新车送往4S店做首保,车辆在门店保管期间,工作人员驾车外出试车时发生致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后车主称4S店曾承诺置换新车并给予现金补偿,但在事故全部处理完结后相关承诺并未兑现;4S店方面则认可置换新车意向,否认曾经许诺现金补偿,双方各执一词,经多次协商维权,纠纷至今悬而未决。
杨先生提供的涉事车辆图片
北京车主杨先生2024年7月购置一台比亚迪秦Plus轿车,同年10月车辆仅行驶一千多公里,送至比亚迪北京环耀4S店做首保。车辆交由门店保管,次日上午10点左右,店内员工将该车辆开离4S店,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据杨先生介绍,事故发生之后,4S店与自己协商处置方案,承诺为其置换一台全新车辆,同时给予部分现金补偿。后续按照事故处理程序,杨先生车辆保险对身故方完成保险赔付。在死者相关事故全部处理完毕后,答应给到杨先生的相关权益迟迟没有落实到位。因双方意见不一致,多次协商维权一直延期至今,相关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
杨先生表示,本人并未驾驶涉事车辆,无端卷入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名下车辆直接变成事故车辆,车辆价值大幅受损。当初正是基于4S店给出的置换及现金补偿方案才配合处理后续事宜,如今承诺落空,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8月26日为核实事件具体经过、厘清双方争议问题,记者拨打比亚迪汽车全国官方售后热线进行咨询核实。官方客服人员在登记相关车辆及纠纷信息后表示,已记录该起车主投诉事件,会同步反馈至对应部门跟进核查处理。记者拨打全国售后电话问询结束后,北京环耀4S店窦姓负责人随即回电记者。
该负责人表示,因客户反映车辆存在右前轮异响,员工驾车外出试车排查故障,事故发生在试车途中。据4S店方面介绍,经交管部门判定,本次事故中试车车辆承担主要责任,行人承担次要责任,目前整起交通事故已全部处理完毕。对于双方争议的补偿问题,窦姓负责人称,门店当时同意为杨先生置换一台升级后的新车,但并未作出过现金补偿的相关承诺。
记者采访了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张睿婷律师。张律师指出,车辆送修期间由4S店员工驾驶外出发生事故,员工试车属于职务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因该事故对第三方及杨先生车辆造成的损害,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应由4S店承担。车主杨先生既未驾驶车辆,也未实施过错行为,原则上不应对事故后果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解决的是机动车方与行人的责任划分,不涉及车主与4S店的内部责任分配。
保险赔付与4S店对车主的赔偿是性质不同的两个问题。交强险和商业险针对的是事故中受害第三方的损失,保险理赔完毕后,保险公司可在赔偿范围内向负有责任的4S店追偿。而对杨先生车辆本身的损害,系因4S店员工职务行为所致,相应责任不应转嫁由车主承担,车辆贬值损失等权益可依据侵权责任向4S店主张赔偿,不因保险理赔而消灭。
而“置换新车”与“现金补偿”两种说法存在出入,4S店是否曾作出相关承诺以及具体承诺内容,需结合微信聊天、录音录像等沟通记录综合判断,建议杨先生注意梳理保存相关证据。
最后提醒广大车主,车辆送修期间应留存交接单据、试车记录等书面材料;涉及补偿方案等关键事项,尽量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仅凭口头约定,以免后续维权时举证困难。
一边是车主的诉求,一边是4S店的说法,双方各执一词,置换升级新车何时能够落地也尚无明确时间表。记者将持续关注该事件的后续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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