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问题,昌乐浩轩纺织有限公司被处罚9000元

2026-09-03 10:5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220)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开一则行政处罚详情,昌乐浩轩纺织有限公司被昌乐县应急管理局作出罚款处理。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乐)应急罚〔2026〕27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17 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的违法事实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化工建设项目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其他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三同时” 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昌乐县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玖仟元(¥9000)的行政处罚。

据企业公开工商登记信息,昌乐浩轩纺织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宝城街道新昌北路 999 号潍坊英轩智造产研基地 37 号楼 02 室。该公司成立于 2011 年,主营捻线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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