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收到980000元罚单

2026-09-07 10:34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681) 扫描到手机

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对外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因违反信用信息提供相关管理规定,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银罚决字〔2026〕9 号,作出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31 日,处罚内容为罚款 980000 元,处罚决定机关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该处罚公示期限为三年。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