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两项安全相关违法行为,栖霞常鑫金矿有限公司被罚款15000元

2026-09-07 11:03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2249) 扫描到手机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栖霞常鑫金矿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生产相关违法行为,被栖霞市应急管理局予以罚款处罚,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烟栖)应急罚〔2026〕35 号,处罚决定日期 2026 年 8 月 17 日。

公示显示,该公司两项违法事实分别为: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或者检查;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相关规定,监管部门作出两项罚款,分别为 10000 元、5000 元,合并处罚共计 15000 元。

公开工商资料显示,栖霞常鑫金矿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栖霞市亭口镇下石佛村西,成立于 2001 年,由烟台市鑫科产业发展服务有限公司持股100%,是一家国有独资金矿开采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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