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眼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被投诉 需重新确定中标供应商

2026-09-08 08:28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640)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8日讯 近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商丘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21号)》。

公告显示,项目编号:商财采‑2026‑50,项目名称:商丘市眼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采购日期:2026年7月3日。

投诉人:河南豫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07号3号楼2单元1508号。

被投诉人1:商丘市眼科医院,地址: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民主中路438号。

被投诉人2:河南鸿森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与康平路交叉口(郑东商业中心)A区2号楼2层213号。

相关供应商:中康健(郑州)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187号金成大厦B座5层501‑505。

投诉人因对被投诉人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我司本次质疑仅针对商丘市眼科医院医疗设备购置项目(商财采‑2026‑50)第一标段评标工作,评审未严格执行本国产品报价20%价格扣除政策核算报价得分,投标人报价得分计算错误,评审总分、中标排序失真,侵害我司合法中标权益。上述质疑事项已成立,代理机构、采购人应当更正本标段投标人综合得分排名,并依法宣布我司为本标段中标供应商。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成立,影响采购结果,责令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公告其他补充事宜为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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