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不符合行业标准,威海市豪顿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被责令限期改正并罚款

2026-09-10 14:2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7017)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威海市豪顿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因安全设备相关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公示信息显示,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威文)应急罚〔2026〕22 号,处罚决定日期 2026 年 9 月 4 日,处罚机关为威海市文登区应急管理局。违法事实为公司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该公司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处 2 万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威海市豪顿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龙山办龙翔路南首(龙山工业园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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