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市鑫久机械配件厂未落实隐患排查制度,被罚款10000元
2026-09-1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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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信息,青州市鑫久机械配件厂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编号为(鲁潍青)应急罚〔2026〕87 号,处罚决定日期 2026 年 8 月 21 日,处罚类别为罚款,处罚金额 10000 元。
公示载明,该企业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青州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条款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作出本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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