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罚110万元
2026-09-1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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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新乡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新) 应急罚﹝2026﹞023-1 号,企业被处以罚款 110 万元。
处罚决定书显示,违法事实发生在 2026 年 2 月 4 日 13 时 46 分许,位于新乡县新乡经济开发区的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化工新材料项目(一期)氨压缩工段发生一起较大窒息事故,事故造成 3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 531.54 万元。经新乡市人民政府事故调查组调查认定,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新乡市应急管理局作出处罚决定,对该企业罚款人民币 110 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9 日。
河南心连心化学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港交所上市大型煤化工企业,主营化肥、基础化工、化工新材料等产品。本次百万级安全生产罚单,也为化工建设项目,尤其是试车阶段、有限空间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敲响警钟。化工项目建设、试车环节风险叠加,企业必须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风险辨识、作业审批、现场监护和应急管理体系,严防同类伤亡事故重演。
截至目前,信用中国平台已完整归集本次行政处罚信息,相关处罚记录将纳入企业公共信用档案,对企业招投标、信贷、市场合作等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