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投诉事项成立 沈阳环保大厦物业采购项目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026-09-15 08:12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5184)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15日讯 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044号)。

公告显示,项目编号:JH26-210100-04975。

项目名称:环保大厦物业管理服务。

相关当事人:投诉人:沈阳市联智通达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3号11层;被投诉人1:沈阳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路98号;被投诉人2: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

基本情况:2026年7月27日,被投诉人1委托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环保大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00-04975,以下称“本项目”)001包组发布公开招标公告。2026年8月13日,被投诉人2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对招标文件“第二章格式11 服务价格明细表”“第三章服务需求”等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以下所称“招标文件”,均指2026年8月13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2026年8月4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1提出质疑。2026年8月12日,被投诉人1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6年8月28日,投诉人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6年8月28日,我局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6年9月3日,被投诉人2向我局提交《政府采购投诉事项情况说明》。2026年9月4日,被投诉人1向我局提交《关于环保大厦物业管理服务JH26-210100-04975(变更)项目投诉的答复》。2026年9月9日,我局组织召开了投诉事项专家论证会,邀请相关专业的3名专家参加会议。会上,专家认真查阅了本项目投诉书、投诉答复、质疑函、质疑答复函、招标文件等相关材料,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事项进行论证。

处理依据及结果: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我局认为:投诉事项1部分内容成立,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不成立,投诉事项3、投诉事项5、投诉事项6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采购结果。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如下:1.驳回投诉事项1部分内容、投诉事项2、投诉事项4;2.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其他补充事宜:无。

执法机关名称:沈阳市财政局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