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建设,日照市正基商贸有限公司被处罚
近日,信用中国平台公示公示一则行政处罚信息,莒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莒综执罚字〔2026〕03020 号),日照市正基商贸有限公司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受到行政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2016 年 10 月,日照市正基商贸有限公司在莒县时代广场西侧建设蓝瓦棚,该工程造价(参照评估价格)为 14813.21 元。经莒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定,该建设行为属于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情形,其行为构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违法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和参照《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序号189关于“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行为的处罚‘严重性’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
工商信息显示,日照市正基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法定代表人尹爱文,注册资本5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鲜蛋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新鲜蔬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玩具销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通讯设备销售;礼品花卉销售;化妆品零售;咨询策划服务;柜台、摊位出租;停车场服务;平面设计;广告制作;珠宝首饰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日用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缝纫修补服务;餐饮管理;服装服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出版物零售;电子烟零售;烟草制品零售;餐饮服务(不产生油烟、异味、废气);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