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标的 1970 万元!日照冠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

2026-09-15 14:19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阅读 (2237) 扫描到手机

近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披露,日照冠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新增恢复执行案件,被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公示信息显示,该案案号为(2026)鲁 1102 执恢 220 号,立案时间 2026 年 3 月 10 日,执行标的 19700000 元。

工商信息显示,日照冠华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 年,法定代表人申维章,注册资本10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批发预包装食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煤炭(无储存、不得设置散煤销售点)、工程机械、机电产品(不含汽车)、灯具、日用百货、纺织品、矿产品、农产品(不含食品)、木制品、装饰材料、建材、沥青、燃料油(不含闪点在 60 度以下燃料油,无储存)、煤制品、塑料制品、钢材、金属制品、包装材料、化工产品(以上范围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监控化学品及国家专项许可产品);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