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投诉事项成立 被责令废标

2026-09-16 08:31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291)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16日讯 近日,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铜陵市财政局关于铜陵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TLCG2026SH061,项目名称:铜陵市人民医院血液透析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日期:2026-06-29。投诉人为劳尔(山东)医疗技术有限公司,被投诉人1:铜陵市人民医院;被投诉人2: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供应商:无。

公告显示,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预算金额为100万元。被投诉人于2026年6月29日发布采购公告,7月23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投诉人于7月25日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8月3日作出回复。2026年8月6日收到劳尔(山东)医疗技术有限公司的投诉书。投诉事项:1.评标委员会以投诉人分项报价表与主要中标标的承诺函中报价不一致为由,在投诉人已按要求完成书面澄清、报价无实质性矛盾的前提下,直接判定投诉人价格分为0分,评审行为违法、扣分无依据。2.采购代理机构拒不提供投诉人的产品方案、售后及培训方案分项得分明细与逐项扣分依据,剥夺投诉人法定举证、监督权利,答复理由无法律依据。投诉诉求: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结合投诉人澄清文件、全套报价资料重新核算投诉人价格得分、全部技术资信得分,出具完整重新评审报告;提供投诉人本次投标全部评审原始资料,包括:每位评委评审产品方案、售后及培训方案单项打分表、每项扣分对应的招标文件条款与事实说明、全套评标过程原始记录复印件以及投诉人的得分表;重新汇总全部投标人综合得分,修正本次错误评标结果;若无法重新评审,请求依法作废本次中标结果公告,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理依据及结果:投诉事项1成立,投诉事项2部分成立。采购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责令采购人废标。

执法机关名称:铜陵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6年09月15日。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