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刺梨产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被予以警告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26-09-16 08:53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926) 扫描到手机

半岛网9月16日讯 近日,贵州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六枝特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六特财采罚〔2026〕8号)。

项目编号:GZJZ-ZFCG-2026-055-01,项目名称:刺梨产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采购日期:2026年06月02日。当事人为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地址位于六枝特区那平路36号。

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六枝特区财政局组织调查组对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刺梨产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成交通知书》问题开展调查。经调查,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的“刺梨产业建设项目设备采购(二次)”,预算186.2845万元,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发出《成交通知书》。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六十八条规定。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八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未依照政府采购法和本条例规定的方式实施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规定。

处罚结果:六枝特区财政局给予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警告,责令六枝特区农业农村局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处罚日期:2026年09月15日。执法机关:六枝特区财政局。

来源:大众报业·半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