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潍坊三卓机械有限公司被处罚款12000元

2026-09-16 15:06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588)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公示,潍坊三卓机械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青)应急罚〔2026〕71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8 月 10 日。公示载明,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114 号 A 档相关规定,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2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潍坊三卓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弥河镇弥河工业园拥军路与 233 国道交汇处西南 2 号,经营范围包含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销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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