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青州润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被罚款12000元

2026-09-16 15:07 大众报业·半岛网阅读 (1890) 扫描到手机

近日,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发布行政处罚公示,青州润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因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处以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潍青)应急罚〔2026〕88 号,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6 年 9 月 7 日。公示信息显示,该公司存在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以及《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 114 号 A 档相关规定,青州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 12000 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工商信息显示,青州润辰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7 年,注册地址为山东省潍坊市青州市经济开发区益能街 777 号,经营范围包含汽车制动器、装载机制动器、机械配件加工、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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